私隱政策及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華盛資本証券有限公司(“華盛証券”或“我們”)致力為客戶提供優質的證券服務。因此,我們訂立了以下政策,承諾遵守中國香港法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規定,確保對客戶資料的私隱、保密性及安全的責任。如我們任何營運業務需遵從香港地區外任何其他私隱法例,則只要不抵觸相關的地方法例,本聲明亦會適用。

 

個人資料收集

1. 由受訪者自願提供,我们會從網站/應用程序的訪客收集此等個人資料。

2. 個人客戶須不時地向我們提供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資料(如姓名、年齡、職業、婚姻狀況、電郵信箱地址、電話號碼、個人身份數據、電子簽名、位址和其他聯系數據、財務資訊、信貸記錄、財富來源、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經驗和目標等)、交易記錄、帳戶資金和證券持倉資料、IP地址、瀏覽器類型及版本、時區設定、瀏覽器外掛程式類型、操作系統或平臺或裝置資料(包括流動裝置的IMEI碼、無線網絡及一般網絡資料)等,以作私隱、或其他相關適用法律及法規下定義的敏感個人資料所述用途。

3. 華盛証券亦會從公開資訊、用於編排和匯報的獨特內部識別號之形成、內部統計分析資料之形成、進入我們的網站或使用應用程式時、進行電話錄音和/或使用電子媒介的通信或第三方的風險情報應用中收集客戶的資料。

4. 閣下到訪本網站/使用應用程式時會作記錄,以分析網站/應用程式的訪客人數和一般使用狀況。(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s」的詳情,請參閱我們的cookies政策

 

個人資料使用

1. 有關客戶之資料只會用於進行華盛證券本身業務的合法用途,及進行產品設計及優惠,有關客戶的資料(及其他資料)可能會用作以下用途:

1)為客戶提供服務或產品;

2)為進行首次和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KYC) 盡職調查流程核實客戶的身份及履行我們在反洗錢法律法規下的義務;

3)進行香港法律第 553 章《電子交易條例》認可的核證服務,例如是香港地區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於中國內地)的核證機關為核實客戶身份的目的而提供的服務﹔

4)處理客戶、客戶作為其/其等擔保人或向其/其等提供第三方抵押的其他一位或多位人士所提出的服務申請,或向客戶或該等人士所提供服務的日常運作;

5)執行信用審查、核對程序、資料確認、盡職審查以及風險管理;

6)協助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信用審查及追討債務;

7)確保客戶或任何擔保人維持可靠信用;

8)維持客戶或任何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作為現在或將來參考之用;

9)為客戶設計供其使用的金融服務或相關產品(包括在適當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財務意見);

10)推廣金融服務或相關產品;

11)決定客戶或任何擔保人與華盛證券之間的債務數額;

12)向客戶或任何擔保人追收欠款;

13)滿足法例所提出的資料披露請求或要求;

14)使華盛証券在合併、並合、重組或其他情況下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對擬作轉讓的交易進行評核;

15)法例許可的任何目的;

16)在任何法院或主管當局展開或進行答辯或以其他形式參與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

17)遵守證監會頒布(並不時修訂)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及/或香港及/或其他地方的法例及/或監管規則的要求;以及

18)任何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2. 華盛証券會對所持有的客戶資料(及其他資料)保密,但為使我們能夠向客戶提供服務、產品、資訊及系統更新,我們或會披露這些資料,而客戶亦必須提供相關資料,如客戶未能提供資料,而該等資訊為提供功能及服務之必要資訊,華盛証券或無法向客戶提供服務、產品、資訊及系統更新。我們或會或可能會向以下人士披露資料(及其他資料)︰

1)任何向華盛証券提供有關其業務運作之行政、信貸資料、債務追討、電訊、計算機、繳款或其他服務之職員、僱員、代理、承包商或第三者(例如我們的IT服務供應商、電子資料存儲服務供應商、生物認證服務供應商等);

2)創建和維持用於客戶數據驗證和盡職調查的程序和系統,並就此類程序和系統進行測試的人士;

3)任何華盛集團公司,包括但不限於位於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

4)作為擔保人或擬作為擔保人的任何人士;

5)任何有責任為華盛證券保密之人士,包括華盛集團公司承諾對此等資料保密的任何人士;

6)與客戶進行交易或擬作交易之任何金融機構;

7)信貸資料機構及收賬公司(如果客戶拖欠債務時);

8)華盛証券的任何實際或建議受讓人,或華盛証券就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承讓人;

9)與華盛証券經已建立或擬建立任何業務關系的任何人士或實體或資料接受人;

10)任何香港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的核證機關;

11)香港或其他地方的相關機關以符合現時和將來實施的任何關於自動交換財務帳戶數據(CRS)或美國頒布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 的適用法律、法規、規則或準則;及

12)任何香港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的法律機構、監管機構、政府部門、稅務機關、執法機構、行政部門或法定機構、證券交易所或結算所、或其他自我監管機構或業界組織或團體。

 

使用數據作市場推廣或直接促銷

1. 華盛証券可能運用數據向受訪者傳送公司認為切合其需要的產品、服務及其他市場推廣數據。我們亦會邀請網站/應用程式的訪客參與市場調查、意見調查及其他類似活動。閣下可選擇以電郵方式收取市場推廣及其他宣傳數據。如閣下不想再收到電郵或直接郵遞的宣傳數據,亦可隨時联系華盛證券客戶服務部要求不再收取此等數據。

2. 華盛証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為此我們須取得閣下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第VIA部引入關於取得閣下同意的具體要求(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務請閣下注意:

1)華盛証券不時持有的閣下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投資組合資訊、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用於直接促銷;

2)以下服務、產品及促銷標語類別可作推廣:

財務、保險、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設施;

有關促銷標語類別的獎賞、會員獎勵或優惠計劃;

由華盛証券的聯營夥伴提供有關促銷標語類別的服務和產品(有關服務和產品(視屬何情況而定)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該等聯營夥伴的名稱);及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之捐款及資助;

3)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語可由華盛証券及/或下述人士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資助)募捐:

華盛集團之任何成員公司;

-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提供商;

- 第三方獎賞、會員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提供者;

- 華盛証券之合作品牌夥伴(有關服務和產品(視屬何情況而定)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該等合作品牌夥伴的名稱);及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

4)除了自行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語外,華盛証券亦擬將以上所述資料提供予上文所述的全部或其中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促銷標語時使用(我們可能就此獲發或不獲發酬金),而我們須就此用途取得閣下的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5)如閣下不希望華盛証券使用或提供閣下的資料予其他人士作上述直接促銷用途,閣下可發出書面通知華盛證券客戶服務部,以行使閣下拒絕參與直銷活動的權利。

3. 華盛証券可依據私隱條例及其他適用法律進行以下活動: 將客戶提供或有關客戶之任何資料或其他資料,與我們或任何其他人士持有之資料(或其他資料)進行配對、比較或交換,以作以下用途:

信貸審查;

核對資料(或其他資料)

提出或核對資料(或其他資料),該等資料可能用於在任何時候采取對客戶或任何其他人士不利的行動;

將此等資料(或其他資料)轉往香港地區或其他地方(不論是否在香港地區以外處理、持有或使用這類或其它資料)

 

個人資料的保障措施

1. 華盛証券設有安全措施,以保護客戶的資料不會被誤用或免受未經授權之取覽、更改或破壞。

1)我們按照「有需要知情」的原則以安全的方式(有需要時將個人資料加密)讓獲授權員工及代理取得或使用資料;

2)除為了進行業務活動、遵守適用法律、保護免受欺詐或作出我們認為可能符合客戶利益之產品及服務優惠外,我們不會將有關客戶的資料分發予其他人士;

3)華盛集團內公司之間對客戶之資料使用,須依據嚴格之內部安全標準、保密政策、私隱條例及其他適用法律;

4)我們約束僱員完全遵守該等標準、政策及法律;及

5)我們會就妥善處理資料向員工提供相關培訓。

2. 隨著我們會進一步發展新產品和服務,我們會繼續竭力確保客戶的資料會被正確使用及受到適當保護。

 

查閱及更改資料

1. 根據及依據私隱條例之條款,每位客戶均有權:

1)獲得關於資料處理的資訊和要求查閱我們所持有的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資料;

2)閣下可發出書面通知華盛證券客戶服務部,隨時撤銷批準我們處理其資料的同意。但請注意,如果我們有其他合法理由 (須經同意以外的理由),我們仍有權處理有關資料;

3)在某些情況下,有權以系統化、常用和計算機可讀的格式接收一些資料及/或要求 我們在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將這些資料傳輸給第三方。請注意,該權利僅適用於資料當事人提供給我們的資料;

4)如有關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有權要求我們更正資料;

5)在某些情況下,有權要求我們刪除資料。請注意,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資料當事 人要求我們刪除資料,我們仍可依法保留這些資料;

6)在某些情況下,有權反對並有權要求限製我們對資料的處理。同樣,在某些情況 下,即使資料當事人反對或要求我們限製對資料的處理,我們仍可依法處理資料 及/或拒絕該請求;

7)如果資料當事人認為我們侵犯其個人資料私隱權,有權向個人資料保障監管機構 (詳情見下文)作出投訴;

8)如涉及客戶個人信貸記錄,可要求被告知哪些數據會慣常地向信貸資料機構或收 賬公司披露,及獲取更多資料,以便向相關信貸資料機構或收賬公司要求查閱和 更正資料;及

9)客戶全數償還拖欠款項並終止信貸後,如終止信貸前五年內並無重大欠賬(華盛証券決定為準)的前提下,指示華盛証券向相關信貸數據機構要求從其信貸數據庫中刪除任何關於該已終止信貸的帳戶資料。

2. 如果閣下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訊發生任何變化,請聯系華盛証券客戶服務部,電郵/郵寄地址載於下文。因閣下未能通知我們該變動而導致私隱受到侵犯,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關於查閱及/或改正客戶所提交之任何資料的要求送交以下位址: 華盛資本証券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部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6樓3606室 電郵:cs_service@valuable.com.hk*請注明閣下之姓名及華盛號或聯絡電話,以便進行跟進。我們有可能會要求你提供附加資料以驗證你的身份,以作出跟進。

3. 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條款,華盛証券有權就處理任何資料索取查閱之申請收取合理費用。

4. 本文不會限製閣下作為數據當事人在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個人資料的保留

1. 個人資料的保留期會因情況而異,取決於不同因素,包括:

1)使用目的 我們需要就該目的必要的時間內繼續保留資料;

2)法律義務 法律法規規定保留資料的最短期限。

 

準據法

1. 本條款受華盛証券實體註冊成立所在的地區法院的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香港地區法院對因使用華盛証券服務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償具有管轄權

 

修訂

1. 華盛証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業務發生變化或其他必要情形下,及時更新本政策,未經客戶明確同意,我們不會削減客戶按照本政策所應享有的權利,我們會在本頁面上發佈對本政策所做的變更,或通過官網發佈或其他您可能合適接收通知的方式告知修改後的政策。修改後的條款在發佈後立即生效,客戶繼續使用華盛証券服務即表示同意新條款。

 

其他

1. 若客戶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的,請聯系華盛証券客戶服務部,我們將在收到客戶需求的四十日內提供反饋。